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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重大项目公开竞争类项目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重大项目公开竞争类项目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20/5190.html。根据中国科学院的要求,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官网附件或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6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二、限项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同时,项目(课题)负责人符合《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2107号)中关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要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2.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36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国家实验室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4218:006916:00

根据中科院要求,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科技创新2030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55日前发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2022年开始,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戴古月

Email: daiguyue@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7567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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